原因在于《商标法》第11条的但书条款,即“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,并便于识别的,可以作为商标注册。”如果驳回商标与在先商标完全相同或者高度近似,驳回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几乎不可能改变构成混淆的可能性,在此...
2021-06-19